更新時間:2025-09-21 11:59:50作者:佚名
深圳市財政局, 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就2020年度深圳市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相關事宜, 發布了正式通告
深財會〔2020〕27號
各有關單位、各有關人員:
依照《財政部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規定〉》(財會〔2018〕10號)、《會計人員管理辦法》以及《廣東省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條例》的相關條款,為強化本市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的監管,促進相關工作走向規范化、科學化,并依據本市具體狀況,現將2020年度本市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的相關事宜通告如下:
一、繼續教育的對象范圍
本市行政單位、公司、機構及社會組織等團體里,有會計專業資格的人,或者雖無資格但做會計工作的人(簡稱“會計專業技術人員”),要在獲得資格或開始干會計活的下一年,開始上繼續教育課。
會計工作具體涵蓋:現金管理;審核工作;對資產、負債及所有者權益(凈資產)進行記錄;對收入、成本(開支)進行記錄;對財務表現(政府預算實施情況)進行記錄;編制財務報告(最終報告);實施會計監督;管理會計機構內部檔案;其他相關會計事務。擔任單位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總會計師的人員,同樣被視為從事會計工作的人員。
二、繼續教育的內容和形式
會計專業技術人員接受后續教育,涵蓋通識課程和職業課程,每年需修滿90學分,每學習一小時計1學分,通識課程30學分,職業課程60學分。
我市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中的公共課程學習安排,依據廣東省財政廳與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所發布的公共課程課程安排執行。會計專業技術人員若需參與公共課程的線上學習培訓,須統一通過“深圳市會計管理綜合平臺”進行登錄操作。
(二)專業科目方面,本市會計專業技術人員參加繼續教育時,專業科目的學習材料依據廣東省財政廳公布的相應指南來選用,并開展培訓活動。
依據《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規定》,會計專業技術人員可以通過網絡培訓、面授培訓等多種途徑接受專業科目教育,也可以選擇參加會計類學歷教育、承擔會計類研究項目、在報刊上發表會計類文章、公開出版會計類著作、參與會計專業資格考試等方式來獲取繼續教育所需學分。
二十名以上持會計職業資格的雇主沈陽財政局會計之窗,能依據自身經營狀況,自主安排雇員參與后續學習活動。企業需依據會計人才當前崗位的實際工作需要,把會計專業人才的后續教育學習同企業的業務訓練整合起來,專門設計學習內容,擬定既符合后續教育規范,又能契合員工所在企業要求的實施方案,仔細完成本單位會計人才基礎數據的收集任務,記錄會計人才參與后續教育的具體項目、學習材料、進行時段以及考核評定成績等細節,并對企業提交的后續教育資料的真實性承擔相應責任。
三、繼續教育學分登記
會計領域的從業者參與后續學習采取學分分配制度。相關人員修讀完相關課程需進行學分記錄,必須遞交對應的培訓憑證供查驗。
會計領域的從業者若能主動學習并修滿九十個學分,具體來說:公共必修課程三十個學分必須通過“深圳市會計管理綜合平臺”進行學習,在達成既定學習要求后起步網校,學分會自動錄入系統;專業必修課程六十個學分則需提交由當年培訓機構開具的會計專業技術人員后續教育學習憑證。
用人單位安排學習活動,并確保學員修滿90學分,具體要求如下:公需課程學分30分,必須通過“深圳市會計管理綜合平臺”進行學習,學完指定內容后,學分會自動錄入系統;專業課程學分60分,需要提交當年培訓機構開具的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學習證明,或者由本單位出具的相關學習憑證。
參加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等會計類考試,每通過一科或被錄取一次,可折算成90學分,無需再參與公需科目和專業科目的學習,需要提交當年該科目的成績證明或錄取文件。
這項規定所指的全國性會計類考核,包括用于選拔國際化高層次財會人才的測試,用于選拔大中型企業首席財務官(高級班)的選拔機制,涵蓋全國范圍的初級、中級、高級會計專業技術測試,以及注冊會計師考核(包含海外舉辦的考試)、資產評估師考核(包含海外舉辦的考試)、稅務師考核(包含海外舉辦的考試),還有國家職業資格目錄中確認的各類會計相關考核。
參與本市財政、人社等繼續教育機構及深圳會計、財政、預算會計相關學會組織的會計類會議,每場可獲10學分,須提交當年參會憑證。
從事工作者,若接受國家教育主管機構認可的,修讀中技或更高層次的會計學相關教育,并且當年成功完成一門學習課程的測試或評定,可換算成90個學分,這不需要參與公共必修課和專業必修課的學習,必須提交當年的成績證明或考核證明。
負責處理教育機構或行業團體的財務領域探究任務,若任務順利結束,個人獨立負責的,每項探究任務可換算成90學分(無需參與公共課程、專門課程學習),與他人共同負責的,每項探究任務的首席負責人可換算成90學分(無需參與公共課程、專門課程學習),其他參與者每人可換算成專業課程60學分,必須提交該年度任務結束的證明文件。
在國內統一刊號CN的經濟管理類刊物及《深圳市財政與會計研究》上發表論文,若是獨立撰寫,每篇論文可折算為專業課30學分,若為合作完成,第一作者每篇論文同樣折算為專業課30學分,其他參與者每人折算為專業課10學分,論文發表時需附帶相關刊物證明材料。
出版會計類書籍,如果是個人獨立完成的,每本書可以換算成90個學分,不需要再去學公共必修課和專業必修課,跟其他人合作出書的,每本書的第一名作者可以換算成90個學分,也不需要再去學公共必修課和專業必修課,其他作者每個人可以換算成60個學分的專業課學分,要提供當年出版的書籍相關證明文件。
參與財政機構安排的會計師能力增強研修班的,可換算成九十學分,不需參與公共課程、專門課程的教育,必須提交財政機構授予的當年研修憑證。
修完中國注冊會計師、資產評估師、稅務師后續教育課程的,從事業務的會員可換算為專業課程60學分,不從事業務的會員可換算為專業課程30學分,必須提交當年相關機構出具的學習完成憑證。
這份學習證明文件,需依照“深圳市會計管理綜合平臺”關于繼續教育申報的規范,提交附件材料,會計領域的專業技術人員,通過此類繼續教育獲取的學分,只在本年度內有效,不能轉移到下一年度。
本市會計從業人員繼續教育學分注冊,需登錄“深圳市會計管理綜合平臺”操作。已進行信息登記的會計從業人員可直接提交申請沈陽財政局會計之窗,未進行信息登記的會計從業人員,應先完成信息登記再提交申請。詳細步驟包括:申請人填寫資料,在線提交申請,上傳相關文件,接收短信預審核通知,財政部門進行審核,最后通過短信告知審核狀態。各地方財政機構承擔對會計從業者提交的進修學習相關文件進行檢驗、記錄的職責。會計從業者能夠通過訪問“深圳市會計管理綜合平臺”或者深圳市財政局的官方網站來了解進修學習記錄的狀態。
四、繼續教育培訓機構管理要求
負責本地區會計從業人員后續教育的教學機構,必須得到教育機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機構以及各省市級財政機關的批準注冊,并且擁有開展會計相關培訓的業務能力認證,依據廣東省財政廳公布的專業課程學習規范來安排教學內容,提供完善的技術支持服務,保證教學水準和成效,杜絕偽造數據等不合規操作。
五、其他事項
已經修滿2019年會計類從業人員后續教育課程的學員,必須在2020年4月30日之前進行學時記錄,超過期限將不再受理學時補錄。
(二)2020年會計人員的專業培訓,須在2021年4月30日之前進行學習并記錄學分。
特此通知。
深圳市財政局?????? 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0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