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5-09-26 09:47:32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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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湖校區位于廣東省肇慶市鼎湖區新城北18區團結路1號,郵政編碼為526070
端州校區位于廣東省肇慶市端州區西江南路6號,郵政編碼為526020
第六條辦學層次:本科、高職(專科)
第七條辦學性質:公辦普通高等學校
第八條辦學類型:全日制
第九條學校主管單位:肇慶市人民政府
學校業務主管單位:廣東省教育廳
第十條畢業證書授予:凡依照國家招生條例招收且本校承認學籍的學員,在校期間須修完教學方案所定理論及實踐課程,各科成績達標,修滿規定學分,符合畢業條件者,即予授予相應高等院校畢業憑證。授予憑證院校為肇慶醫學院,憑證類型為高等院校畢業憑證。達到本科畢業資格標準的,會授予相應用途的文憑;中途退出的,根據實際狀況成都醫學院2025錄取分數線,可以拿到結業憑證或者學習經歷說明。
第三章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十一條學校招生委員會負責擬定學校的招生章程、招生規定和實施辦法,決定招生的人數和調整專業的招生名額,安排招生工作的具體執行,處理招生中的重要事務。
第十二條學校招生辦公室是學校招生委員會的辦事機構,它承擔著多項任務,具體包括,依照學校的招生規范和操作流程,制定招生方案,開展招生宣傳和錄取活動,管理招生相關的事務。招生相關人員必須嚴格遵循招生守則和考試出題的要求,并且要主動接受監督機構的監督以及社會公眾的監督。
學校組建監察小組,成員包括校領導和紀檢部門人員,負責監督招生工作全部環節。錄取階段設立信訪組,配備專人處理考生和社會的來信來訪、申訴以及投訴事宜。
第四章招生計劃
第十四條學校在廣東省錄取時,分為本科批次、專科提前批次和專科批次,在廣東省以外的省區市錄取批次,需參照各省招生專業目錄確定。
第十五條有關學校的專業招生安排和具體規范,需要參照各個招生省份公布的目錄內容來執行。
第十六條凡是經由廣東省訂單定向培養農村衛生人才項目計劃錄取進入高校的定向培養學生,能夠免除教育費用和居住費用,并且通過獨立院校專業組進行招生。進入學校之后通常不可以轉學或者更換專業,需要和目標縣(市、區)的衛生健康管理部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簽署《農村訂單定向醫學生免費培養定向就業的協議》,完成學業后將被安排到指定的目標縣(市、區)服務單位持續工作六年。定向縣市區衛生行政主管部門、人社部門要監督定向服務單位落實考生工作職位,有空缺編制要優先安排入編。
第五章錄取規則
第十七條學校依照教育部確立的“高校自主決定、招生管理機構監督”的錄取機制,嚴格依照教育部及省(區、市)招生管理機構的相關招生錄取準則和制度,秉持公開透明、機會均等、結果公正的指導思想,以考生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文化考試中的分數為主要參考,全面評估考生的思想品德、科學素養、身心健康、審美情趣和勞動實踐能力,從中選拔出最優秀者予以錄取。
第十八條省(區、市)招生委員會依據普通類(歷史類/文科類、物理類/理科類)的劃分,分別設定錄取控制分數線,并按照此標準實施分類錄取。
第十九條報考廣東省本校本、專科普通專業時,須確保普通高中學業水平選擇性考試中的3門科目對應的合格性考試科目均達到合格標準,此要求以廣東省當年招生文件為準。
第二十條 各省區市投檔辦法不同,順序志愿批次學校調取檔案比例一般不超過原計劃的百分之二十。平行志愿批次,高校需參考模擬投檔數據,正式投檔前調整招生計劃,調檔比例通常不超過原計劃的百分之五,目的是保證所有符合錄取條件的考生都能被錄取。
第二十一條只要思想品德過關,身體條件達標,考試成績超過同批次錄取的最低標準,并且滿足學校的錄取門檻,就會根據考生的分數高低貝語網校,參考專業選擇意愿,依照學校的錄取規則,從中挑選優秀者錄取。
第二十二條普通類別(歷史方向/文科方向、物理方向/理科方向)專業排序時,按照各省(區、市)錄取流程投放檔案后,采用“先選專業后選學生”的規則,按照考生選擇專業的先后次序,依據考生投檔總成績的排名由優至劣進行錄取工作。考生投檔總成績排名出現相同情況時,優先錄取那些已經學習過相關基礎課程(體系)的考生。在未設排位或排位積分的省份,對于得分相同的選手成都醫學院2025錄取分數線,應根據當地的相關政策來決定名次。
該專項計劃采用“分數優先”的錄取方式,依據考生投檔總分的排名順序從高到低進行錄取安排。首先滿足排名靠前的考生的首選專業志愿,倘若該專業名額已滿,則依次考慮該生填報的其他專業志愿。當考生投檔總分排名出現相同情況時,將優先錄取那些已經修讀過相關基礎課程的學生。
知識(模塊)的考生。
第二十三條,考生填報的所有專業都不被錄取的情況下,如果同意調劑,將根據考生投檔的分數從高到低,調劑到同一院校專業組里還有名額且符合相關專業條件的專業;如果不同意調劑,或者同意調劑但不符合有空額專業條件,就會被退檔處理。
第二十四條本校的公共外語課程均以英語為授課語言,若考生母語并非英語,應審慎考慮是否報考。
第二十五條涉及加分或錄取傾斜政策,需依照各省區市具體規定實施。
第六章錄取體檢標準
第二十六條學校錄取考生的健康檢查規范遵循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公布的《普通高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原則》和《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取消普通高校招生學生入學體檢乙肝項目檢測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的相關要求進行實施。對于身體有障礙的人,只要他們能獨立處理日常事務,所選擇的學習方向沒有排斥,并且參加全國統一考試時分數足夠,就能夠順利進入大學。
考生需了解各省市招生辦公布的招生目錄,里面詳細說明了各專業對考生身體狀況的具體條件,所有專業都不招收有色覺障礙者。
新生入學后,學校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以及《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執行,核查新生的身體狀況,對于復查后不符合體檢標準或不宜繼續學習已錄取專業的學生,將依照相關學籍條例處理,可能會進行專業調整或取消其學籍。
第七章新生注冊和復查
錄取夏季高考的考生,需要按時完成學費繳納和報到程序,若超過期限仍未報到,將視為自動放棄入學資格。
第二十九條,新生入學三個月后,會實施政治、文化、健康等多方面的審核,確認其資格,對于在報名和考試環節存在作假情形,或出現其他違規違紀行為者,將依照相關制度,取消其入學資格。
新生入學復查相關工作按廣東省招生辦相關文件要求執行。
第八章收費標準
學校各項費用收取依據《關于調整公辦普通高校學費的通知》(粵發改價格〔2016〕367號)與《廣東省發展改革委廣東省教育廳廣東省財政廳關于廣東省普通高校學分制收費的管理辦法》(粵發改價格〔2016〕366號)所公布的具體標準實施。
學費情況是這樣的,醫學類本科專業每生每學年收取5800元,公共服務類專科專業每生每學年收取5250元,其他專科專業每生每學年收取6410元。
住宿費:1200-1500元/生·學年。
第九章資助學生政策
第三十一條國家助學貸款、獎學金、助學金等資助政策依據教育部、廣東省教育廳及學校相關要求實施。學校針對品學兼優及特殊困難學生,提供費用減免、優先辦理、校內崗位、緊急援助以及外部獎助等多項幫扶措施,旨在緩解經濟困難學生的基本學習生活開支。
第十章招生工作的咨詢、監督與申訴
第三十二條招生辦咨詢及聯系方式
咨詢電話: -2857067、2826224
電子郵箱:
學校網址:
招生網址:
第三十三條學校紀律檢查委員會辦公室承擔監督學校招生環節的責任,同時受理相關申訴。
聯系人:潘老師
監督電話: -2857585
傳真:0758-2833484
電子郵箱:
第十一章附則
第三十四條 本章程經學校校長辦公會議審議批準,用于學校2025年夏季普通高考本、專科招生工作,從公布之日起執行。
本章程的說明權歸屬肇慶醫學院招生管理部門,由該部門負責具體解釋。若章程內容與國家層面或各省區市的相關法規存在出入,應以國家層面及各省區市的相關法規為最終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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